明末清初人姬际可(1602—1683)传授之拳术称“六合拳”,内容包括十形(势),后演生成心意拳、心意六合拳等,今人称为“北少林拳”。雍正十三年(1735),河南进士王自诚作《拳论质疑序》云:“拳之种类不同,他端亦不知创自何人,惟此六合拳则出自山西姬龙、姬凤,二师乃系明末人也,应为姬龙峰(凤)之误,精于枪法,人皆以为神”入清之后,退隐的 明末带兵官陈王廷将其拳术(包括长拳、炮捶、红拳)加入道教元素、吐纳养生之法,在家乡陈家沟传承陈氏长拳,属刚拳。清初期交通不便,货运安全必须保镖行业。河北沧州为货运入京主要之途,故当地人习武成风,当时盛行的拳术有六合拳、罗汉拳等。
到明清时,各类拳法论著大都有势、有法,图文并茂,如《武编》《纪效新书》《武备志》《笠氏武技书》《太极拳法》《内家拳法》《六合拳谱》《拳术教范》等武术名著,流传至今。明清时期是武术大发展时期,流派林立,拳种纷呈。拳术有长拳、猴拳、少林拳、内家拳等几十家之多,同时形成了太极拳、形意拳、拳等主要的拳种体系。
民国初期,倡导“强国强种”“强种救国”“御侮图强”,武术得以鼓励和推行,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拳社,对传播和发展武术起了积极作用,1928年,“中央国术馆体育传习所”成立。1936年,中国武术队赴柏林奥运会参加表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被作为优秀民族遗产加以继承、整理和提高,成立了各级武术协会,国家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武术运动,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53年,举行了第一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竞赛大会,接着又举行多次全国性武术比赛或表演大会。为了推动武术的普及和提高,国家组织创编了比赛规定套路,编制了群众武术活动所需要的初级套路和简化太极拳等,出版武术书籍和挂图,拍摄武术影片和录像。为探讨武术运动锻炼的价值,还组织有关生理的测定和研究,使其逐步科学化。此外,各体育学院、体育系相继设立武术课和武术专业班,大、中、小学也把武术列为体育课教学内容,青少年业余体校也建立武术班,各地武术协会设立各种形式的武术辅导站。
第三节武术的内涵,在中华大地上绵延数千年的武术,来源于人们的生产实践、军事战争和社会活动,在中华传统文化的长期熏陶哺育下,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凝聚了千百年来历代人民的智慧,成为当今世界众多的体育项目中,最富哲理、最具文化内涵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
一、武术汲取中国古代哲学营养,武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汲取传统哲学、伦理学、养生学、兵法学、中医学、美学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营养,使之理论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注重内外兼修,德艺兼备。诸如武术的整体运动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观、气论、动静说、刚柔说、体用说、尚武崇德说等,都从不同侧面反射出民族文化光彩,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的一部分。我国古代哲学的本体论是朴素的唯物主义,它认为“道”是世界的本原,“气”是“道”的体现,并以“气”的聚散来解释生命的形成,气聚则生,气散则死。在古代武术理论中,“气”被视为武术的原力与本根,是武术的生命所在。武术的种种外在形态,如武术功能、神韵、绝技等,均 为“气”的演化与体现。由于生命的盛衰变化都是“气”作用的结果,人体“气”的质量好坏决定着生命状态的优劣,因而“气”也被视为武术养生的理论基点。
在我国古代哲学中,“天人合一”的观点也是本体论的范畴。所谓“天人合一”,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统一。武术是人体的运动,要达到目的,练武实践必须顺应自然,效仿自然,遵循自然规律, 利用自然规律达到与宇宙自然的统一与和谐,以寻求发展。
“知行合一”是武术的认识论基础,是武术发展的重要机制。所谓“知行合一”就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对事物的认识首先是切身体悟,进而指导实践,认知与实践是统一的和一致的。这一理论在武术中的表述经常是“学以致用”“直觉体悟”。中国武术是在一定的社会需要下而产生的,学以致用正是演练武术的宗旨。而武术的意境、神韵等又很难用言语表达,这就要求学者用直觉去领悟、体验,进而把握。这也是我们民族传统思维的特点。
“反者道之动”的方法论构成了武术战略思想的基本原则。其意思是说,对立的事物向其反面转化是运动的规律。也就是说,刚能克柔,柔也能克刚;强能胜弱,弱也能胜强。因而,中国武术便要求技击必须符合刚柔相济、阴阳和谐等原则。其实,这就是阴阳五行学说在武术中的应用和体现。
中国古代哲学对武术的影响是深远的,其他如基于周易哲学的武术阴阳观,以阴阳八卦化生观念为理论基础的八卦掌,以五行学说为理论思想原则的形意拳,以太极哲理为精髓的太极拳,以及以孙子哲学为指导思想的武术技击战术观等,都有力地证明了中国古代哲学是武术的思想渊源。
二、武术原本是一种传统技击术
从武术的词义来看,武术可称为徒手或手持武器用于搏杀格斗的方法或技艺。它所体现的本质特征显然是攻防技击。纵观武术发展进程,无论朝代更替、称谓变幻,也无论其他文化形态依附、渗透、派生、衍化,武术的技击这一本质属性都确定无疑。可见,武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首先是一种中国传统的技击术。
远在春秋战国时,不仅开始有了传播技击术的教职人员和技击竞技比赛的裁判人员,也有了以技击为生的游侠剑客。近代则有保镖护院的镖头教头、 江湖卖艺的艺人,乃至以教拳谋生的拳师,以一种技击术来体现其社会价值。 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国家、地区,任何一个种族,防卫御敌是其共同的需要。 技击之术并不是一个国家、民族所独有,人类的防卫意识和人体运动学原理决定了技击术在缘起之初是近乎相同的,只是在后来的发展中,不同的地理环境、经济文化、民族思想,造就了不同特色的各种技击术。长期以来,中国人民以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经过历代宗师的砥砺揣摩、千锤百炼,创造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技击术一中国武术。
中国武术在技击方法上表现得十分丰富多变,有踢、打、摔、拿、击、 剌等。踢法中有勾、踩、弹、蹬、踹、铲、点、撩、挂、摆、缠、丁、拐、 错等;打法中有冲、劈、挑、砸、贯、抄、盖、鞭、崩、钻、扫、挂、撩、 栽、扣等拳法,以及劈、砍、切、截、削、推、按、拍、摔、扇、塌、掖、 穿、插、挑、抹等掌法,还有许多勾法、爪法、肘法、桥法(以上臂和前臂进行攻防),以身体进攻的挤、撞、抖、靠等法;摔法中主要有巩、揭、另、 切、沼、抱、合等;拿法有三十六拿和三十六解,以及各种器械方法。不同的击法又有不同的劲力要求与技巧变化,各拳种流派又有许多独到的方法与风格,从而形成了一个林林总总、名目繁多、丰富多彩的庞大技术体系。在运动形式上,既有对抗形式的搏斗运动(散手,太极推手,长、短兵对抗等),又有势势相承的套路运动,两者既相交融又相区别;在技击理论上也颇为丰富,诸如“阴阳变化”“奇正相生”“刚发柔化”“后发先至”“得机得 时”“胆气为先”和“守柔处雌”等战略战术思想,既富有哲理又切合实用。
三、武术同时兼备体育竞技功能,武术源于攻战搏杀,与军事武艺极为密切,但同时也具备体育价值与功能。早在古代军事训练中就有“搏刺强士体”的记载,即武术用于军事训练,可以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当冷兵器时代过去,体育功能成为武术的主要的职能,健身、修身的功能占据了武术的主要地位,并逐步发展了娱乐、竞技的社会功能,这是当今武术的一个主概念古代武术在为军事服务的同时,也具备了强身壮体的功能,明代战将戚继光认为“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然活动手足,惯勤肢体,此为初学入艺之门也”(《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说明拳术可作为军事训练内容用以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武术在民间流传,主要用以自卫、健身、 修性、娱乐,其社会功能是多元的。在西方文化进入中国后,面对西方体育的冲击,出现了 “土洋体育”之争,武术在中西文化碰撞后实现了交融,从师徒口传身授方式向学校体育教育转化,并逐步进入体育比赛之中。新中国成立后,武术被正式确立为体育运动项目之一,属民族传统体育类。武术向 体育倾斜靠拢后,它的健身与竞技功能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武术的技击性被寓于体育之中,就套路而言,是以演练的形式来提高人的身体素质和攻防技 能,进行功力和技巧等方面的较量,同时从健身和审美的角度、动作的幅度和要求看,虽与实用的技击术略有一些距离,但仍不失原意,既保留了技击特性,又符合了体育竞技与健身的要求。散打运动在技术形态上与实用的技击术基本一致,摒弃了实用技击中致人伤残的技术,并用规则限制了一些危 险违禁动作,严格规定了击打部位和护具等,对运动员加以保护,仍然体现了武术的体育特征。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武术具有广泛的功能和社会价值,体育尚不能涵盖它的全部,其作为体育项目的部分应称为“武术运动”。 武术从整体运动观出发,强调“内外合一”“形神兼备二讲究“内三合”“外 三合”,注重心、神、意、气与动作协调配合,更有助于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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